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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季度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100余万元
2019-04-19 11:22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4-19 09:47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今年第一季度,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消费者投诉12181件,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69.95万元。
  据统计分析,交通工具类投诉、针对美容美发服务的预付卡投诉数量一直居高不下,租赁服务和中介服务在服务类投诉中数量增幅最大。
  在商品类投诉中,交通工具类投诉共1364件,集中在售后服务、合同以及质量方面,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售后承诺以及在“三包”期内实行收费修理等。日用百货类投诉和食品类投诉分别居商品类投诉的第二位、第三位,食品类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购买到过期变质、有异物的商品等。
  从服务类投诉排名看,居第一位的是居民服务类投诉,共1043件。其中,主要是针对美容美发服务的预付卡投诉,预付卡退费难、商家服务与宣传不符等问题表现突出。在互联网服务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安装宽带后出现断网情况,商家不予处理;带宽达不到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安装宽带后出现提前欠费或不使用宽带也扣费等问题。在租赁服务和中介服务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房屋租赁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租赁合同产生纠纷,房东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时就与消费者解除租赁合同,中介公司收取不合理中介费以及退还中介费困难等。  □施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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