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9 08:11:26 来源:云南日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云南省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我省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与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
据介绍,这是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巩固和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法制保障的新举措。《办法》共5章25条,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和管理电子营业执照的行为,市场主体领取、下载及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行为,以及电子营业执照的政务和商务应用的行为。《办法》明确了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管理的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不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规范和细化了电子营业执照的生成、签发、领取、领取人员、管理与授权管理、补领等签发管理环节,还明确了电子营业执照打印、电子签名、系统接入及条件、验证查询、限制使用情形等内容。《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纂改和非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得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电子营业执照系统。
电子营业执照就是企业的“电子身份证”,适用于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据介绍,从2018年6月20日起,我省全面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以来,企业营业执照从传统的纸质时代迈入全新的电子时代、网络时代,标志着我省商事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截至目前,全省已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19.9万份,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36.9万份。
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设的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支持市场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通用验证和识别。(云南日报 记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