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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通知》

 

解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取消部分

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通知     

     

2019924,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通知》(云市监函〔2019125,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精神201971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对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保障消防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2019924,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通知》云市监函〔2019125,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消防产品认证改革要求。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号)等文件的规定,对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等十三类消防产品(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转为自愿性认证,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等3种产品的强制认证。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照附件清单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持续加强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对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通知》主要措施  

是对取消CCC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其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施监督管理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认证  

是对保留CCC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CCC认证监管,集中市场综合监管优势,创新监管方式,重点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以及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的行为,确保CCC认证“保安全”、“保底线”。  

是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管。落实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和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对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依法查处对严重失信的认证机构、获证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四、热点问题解答  

1.对取消CCC认证的消防产品的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消防产品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施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2.对保留CCC认证的消防产品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CCC认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消防产品认证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以及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的行为  

     

  政策文件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029/56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