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1910690011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08-20 17:00 公文范围:公开
云市监函〔2019〕125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通知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号)(详见附件),对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等十三类消防产品(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请各州市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号)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对取消认证的产品按CCC产品进行监管。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点击此处下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曹锦 联系电话:13888581294)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153/52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