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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解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工作的通知》

 

解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

民用“三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14日,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1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文件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20194月下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197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简称为民用“三表”,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被广泛使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民生计量器具,其量值是否准确可靠,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对民用“三表”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发布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民用“三表”列入其中的强制管理范畴,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加强制检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肩负开展计量器具行政监管的法定职能,有负责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强民用“三表”的强制管理,是我们的重要工作之一。  

近年来,部分地区民用“三表”设备老化,造成计量失准,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为进一步加强民用“三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局收到《指导意见》后,紧接着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对我省民用“三表”相关企业开展了专项调研,了解全省民用“三表”数量、采购质量把关和权属、首次计量强制检定和到期轮换、不合格水表处理机制等管理情况,积极征求对我省加强民用“三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发了《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和住建(水务)部门督促相关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民用“三表”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建住宅建筑安装民用“三表”质量过关,加大对计量法制要求的宣传力度,做好相关信息备案工作。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指导意见》要求,针对调研中了解的情况和问题,将《指导意见》各项任务结合本省实际具体化:各级市场监管和住建(水务)部门要督促民用“三表”制造企业和供电、供水、供气服务企业落实首次强制检定要求、严格采购质量把关和维护、按规定进行民用“三表”轮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主体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完善新建住宅建筑民用“三表”的计量监管机制,新建住宅建筑民用“三表”未经首次检定或首检不合格,不得安装使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民用“三表”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经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建设民用“三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提升检定能力和水平,监督上述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强检停征收费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民用“三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联合开展民用“三表”检查和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通知》落实的措施  

(一)建立民用“三表”计量管理信息系统安装的民用“三表”加持铅封和粘贴强检合格标识,建立民用“三表”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扫描表上的二维码就可知道计量检定证书上的详细内容,实现检定情况可追溯。  

(二)建立民用“三表”周期管理制度。督促各供电、供水  

、供气服务企业建立健全民用“三表”选型采购、订货验收、计量检定、存储与运输、运行质量检验、更换、报废的全过程及其全周期管理制度,每年定期清理在用民用“三表”情况,拟定计划,分步骤实施民用“三表”定期轮换。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供电、供水、供气服务企业积极做好计量器具失准的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切实加强新建住宅建筑验收环节计量监管,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各地民用“三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对发现的已经安装或者使用的未经首检的民用“三表”,要求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并将情况通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后续检定或者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民用“三表”,督促上述服务企业及时予以调换;对民用“三表”计量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四)提高计量法制意识。要求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推动地方供水、供电、供气相关条例建设,为加强民用“三表”监督管理提供法律支持,提升监管合力;做好民用“三表”的计量法制要求宣传,不断提高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计量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轮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热点问题解答  

(一)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多长时间一次?  

水表、燃气表、单相电能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首检在安装使用前完成,安装使用后不再进行强制检定,到使用期限后进行轮换;三项电能表和分时记度电能表需要进行周期检定。用户在民用“三表”未到使用期限前,如在日常使用中发现量值失准或疑似量值失准,以及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其他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经营单位和服务企业反映、咨询,进行计量检测或仪表轮换等处理。  

(二)民用“三表”为何要定期轮换?  

民用三表作为生活中常见常用的计量器具,均有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居民家用水表使用周期为6年,居民家用燃气表和电表的使用周期为510。如果到期不更换,可能引起量值不准、读数失真,如水表过了使用期限很可能会走快,导致收费与实际用量不相符;或因其质量老旧引起表体密封填料及皮膜老化、机械固件磨损等情况,导致出现漏水、漏气等现象,给人民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三)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对在用的民用“三表”,须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哪些内容?  

备案内容包括在用仪表的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时间、是否属于超期使用、轮换情况等。  

(四)在加强民用“三表”监管的同时,如何加强计量法制宣传?  

利用5.20”世界计量日、计量监督检查、抽查等活动,科普计量知识、宣传法律法规和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的相关政策,并督促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抄表到最终用户,引导其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利用服务时机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关于民用“三表”的计量常识和法制要求;严厉打击民用“三表”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提升群众的计量维权意识,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源文件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029/56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