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局长信箱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强国复兴有我
执法普法“双驱动”大力营造和谐稳定良好市场环境
2022-08-26 10:28  来源:  浏览次数:

 

编者按

为做好“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宣传,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从即日起开设“强国复兴有我”专栏,充分展示新时代云南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职责使命,聚力改革创新的工作成效,充分展示市场监管新形象。

 

执法普法“双驱动”大力营造和谐稳定良好市场环境

 

近年来,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省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市场自律不断增强,执法监管能力逐步提高,消费环境持续优化,重要民生商品质量稳步提升,假冒伪劣得到遏制,在保市场、保食品安全、保价格、保产品质量、保商品供应等工作中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市场环境。

这十年,大力开展全领域、全覆盖专项整治

这十年,云南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实施执法检查,对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保证了全省食品安全。狠抓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形成合力,办成一批“铁案”,发挥了震慑效应。组织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责令整改餐饮服务单位近4万户,关停取缔2987户,淘汰取缔非法农贸市场59个,责令整改农贸市场642次。开展“护农行动”,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遏制钢铁违规产能,严厉打击和取缔“地条钢”非法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净化全省钢铁市场。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供水、交通运输和通讯行业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组织开展传销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及时查处聚集式传销和网络传销案件。围绕医药、建筑、教育、房地产、零售、旅游等民生热点和社会焦点行业,对各类形式的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以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和消费纠纷为重点的旅游行业市场整治。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户外、互联网等媒体广告的日常监管。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检查网站、网店22万余个(次)。

对受雨雪冰冻、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的物价异常波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依法查处趁机涨价、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涉企、商业银行、口岸、物流领域、殡葬服务收费整治及电力、医疗卫生、旅游、猪肉价格市场监管工作,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气瓶两站”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取缔“土锅炉”等非法特种设备。民生计量监管不断深化,组织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的重点计量器具以及“民用四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4402个,受理投诉举报近40万件。

这十年,法治宣传教育硕果累累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局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全面推进普法各项工作。

通过十年普法,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监管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了广大干部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法律实践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在工作中,建立“三位一体”普法协作机制。出台党组班子学法制度,要求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学法讲法;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要求在作出行政行为和涉及活动前应听取法律咨询意见。探索建立法制员队伍,选择优秀干部担任法制员,延伸了法治工作和法宣工作触角和队伍。加强合法性审查和案件审核,对信访回复进行法制审核,推行听证、调解等说理式工作方法,切实落实执法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要求,在各项日常工作的制度嵌入学法讲法要求,切实落实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教育规范功能。

坚持以增强全员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主要目标。建立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坚持需求导向、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的原则,持续推进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工作常态化。

积极围绕重大改革任务、重点监管执法领域、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认真完成宪法宣传、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养老防诈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结合3.15”“4.26”“12.4”等重大节点,围绕重大改革任务,重点监管执法领域,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到企业、向社会宣传改革举措、宣传新法新政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做好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服务发展中普法,在监管执法中普法,在消费维权中普法。

通过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利用互联网、手机APP,微信、短信、公益广告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普法活动。依托消费维权服务站,就近服务消费者、经营者,就近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个私党建平台和渠道,把法宣工作融入到非公党建、小微企业扶持等社会服务中

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接待来信来访等工作中,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细致释法明理。通过举办听证会、疑难案件讨论,重大事件会商、案件评查、案例编撰、执法(业务)能手竞赛等方法学法和普法,在执法监管中引入行政指导方式,针对当事人的行为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说理释法指导。

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组织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满意示范店”“无传销城市”等创建活动,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的氛围。积极利用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手段明理释法、化解纠纷、促进综治维稳

新时期,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科学制定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省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