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110690021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8-13 19:03 公文范围:公开
云南省“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深化党政同责,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十三五”末,全省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4批次/千人,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78.34%。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1.坚持党政同责,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政治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云南”建设,压实属地责任,评议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各级政府食安委和食品安全办建设,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议事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以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省、州市、县(市、区)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全省所有行政村基本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形成。
2.完善制度标准,法治基础更加完备。出台《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暂行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流程(试行)》、《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水平。累计发布农业地方标准388项;参与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野生食用菌部分;制订发布《乳饼》、《乳扇》、《松茸及其制品》等27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数量居全国前列;覆盖粮食制品、乳制品、焙烤食品、茶叶、酒、咖啡、紫皮石斛、三七(茎、叶、须根)、松茸等地方特色食品,初步构建了“绿色食品牌”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云南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共备案企业标准14466件。完成4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0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
3.加大监管力度,突出问题明显遏制。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不断深入,完成全省县(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任务。积极推进省级农药减量示范、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和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建设,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全面加强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监测,实现重点区域、生产企业、重要安全性指标、食品类别和食品业态有效覆盖。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组织实施“昆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国门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地方特色食品放心消费行动”等专项行动,监管和治理成效明显。以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省城区和重点区域15万余个餐饮服务单位,全省城区758个农贸市场,实现干净整洁目标。肉菜蛋奶、米面粮油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非洲猪瘟得到有效防控。全省97%的学校食堂实现了“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六T”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高校食堂基本实现“六T”管理全覆盖。及时发布食物中毒预警公告和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对事件多发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办,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不断加强。
4.强化支撑保障,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加大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不断加强。实施“八个一”工程,完成了全省812个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食品检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达1855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达145个。11家州市级、67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通过率达58.2%。加快研发农药残留筛查方法及快速检测装备,研发快速检测传感器(或芯片)4种,建立农药残留筛查方法和技术体系3套,快速检测能力得到提升。积极推进区块链在农业产业现代化中的应用,普洱茶、蜂蜜、坚果、水果蔬菜等产品率先使用“孔雀码”,实现云南名优产品“一品一码”防伪溯源。全省重要产品追溯协同平台共接入“省绿色食品牌”8大产业备案企业1469家,全省2497家生产经营主体上线省级追溯平台,2467家生产经营主体上线国家追溯平台,绿色食品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较早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云智溯”,实现进口冷链食品“进、销、储、运”全流程闭环管理。启用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日常监管系统,“互联网+食品监管”步入快车道。着力推进全省A级以上景区、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游客集中区域的“明厨亮灶”工作,积极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制定食品检查队伍岗前培训实施方案,全省6000余名监管人员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层次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5.提升服务效能,食品产业稳步发展。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省城区758个农贸市场100%落实农贸市场“五有”要求,培育了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打造了一批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建成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407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品一标”有效获证产品6257个,绿色食品有效产品数、有机农产品证书数排名全国前列。连续3年组织开展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认证企业达22家。截至2020年,全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7211家、食品流通单位30.8万余户、餐饮服务单位23.41万余家、特殊食品销售经营户8.18万余户;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1065户。2020年,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517.68亿元,进出口食品贸易额达209.7亿。
6.深化社会参与,共治基础更加牢固。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双安双创”活动,昆明市、曲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全省10个县(市、区)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23个,在44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省129个县(市、区)共14691所中小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惠及全省483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机构为2498个单位和企业提供了保险服务。组织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整合提升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及时答复并处置食品类投诉举报案件和信息,按时办结率100%。建立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满意度调查、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三五”期间,我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平稳向好,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集约化程度低,生产经营诚信观念、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新业态、新资源潜在风险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增加;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等基础工作薄弱,基层基础设施、执法装备、监管手段、检测能力相对落后;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严惩重处的态势尚未真正形成;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隐患仍然突出,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误饮假酒和醇基燃料、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中毒等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监管业务与信息技术缺乏深度融合,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一些地方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与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这些问题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实现我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短板弱项。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发展面临诸多机遇。
1.党的领导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最坚实的政治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党中央把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提出了“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的要求,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深化改革要求。中办、国办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作出的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是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纲领。
2.新发展理念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根本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在工作中都要予以关注,使之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不能畸轻畸重,不能以偏概全。”新发展理念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我们在新发展阶段破解发展难题、续添发展动能的“指挥棒”。这就要求我们重视整体部署和综合评价,按照新发展理念查找补齐食品安全工作中短板弱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监管手段,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出问题。
3.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历史机遇。保障食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为国家发展基本方略中的重要内容,回应了人民的健康需要和对疾病医疗、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后顾之忧的关切。党的十九大制定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一项战略工程和基础任务。乡村振兴战略是促进食品安全保障的动力,食品安全保障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乡村振兴战略是农村发展和解决社会主义新时代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食品安全是确保这一重要战略顺利实施的可靠保障,也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工程。
4.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我省食品产业提亮发展成色。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是省委、省政府立足云南农业独特优势与产业发展现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动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十四五”时期,我省将持续发展 “一县一业”,聚焦种子端、电商端,坚持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发展方向,按照 “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和 “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拓市场、建平台、解难题”要求,推动全省绿色食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迈向价值链高端。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提供支撑,将是“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5.新时代科技创新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信息化进入新一轮革命期,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集成,将加速互联网-物联网线上线下融合。新技术的应用将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将有助于全面应用于智慧农业、智慧生产、智慧管理等场景,推动政府监管数字化转型。同时,随着“数字云南”建设成效逐渐显现,数字经济正在云南快速萌芽、生机勃发,赋能云南实现高质量发展。借力“数字云南”和“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建设,将为食品安全监管提质增效赢得先机。
6.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的普遍提升为社会共治营造了良好氛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由“吃得饱”的生存型消费,向“吃得安全、吃得营养”的健康型消费加速转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促进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提升,为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多年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很大提高,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共识基本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面开创云南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和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坚守安全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风险。
——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重典治乱,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共治共享。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食品产业竞争力、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各级党委和政府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更加科学,智慧监管技术体系基本建立,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素质和能力全面提高,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显著改善,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监管体系运行效率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整体工作进入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5年,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销售企业、特殊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报告率(%) |
100 |
预期性 |
2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 |
100 |
约束性 |
3 |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
≥95 |
约束性 |
4 |
规模以上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企业产品的信息追溯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5 |
高风险的大型食品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率(%) |
100 |
预期性 |
6 |
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
7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率(%) |
100 |
约束性 |
8 |
州市政府所在地学校食堂及中型以上餐馆“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 |
≥80 |
约束性 |
9 |
餐饮外卖配送“食安封签”(%) |
100 |
预期性 |
10 |
全省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吨/日) |
>2000 |
预期性 |
11 |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数量(项) |
≥10 |
预期性 |
12 |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5 |
预期性 |
13 |
全省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 |
5批次/千人 |
约束性 |
14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97 |
预期性 |
15 |
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品种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16 |
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乡镇(街道)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17 |
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逐步实现信息可追溯率(%) |
100 |
预期性 |
18 |
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率(%) |
100 |
预期性 |
19 |
社区、村(居)委会食品科普宣教活动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20 |
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 |
≥85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管理改革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全面加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建立常态化评估体系,突出结果导向和工作绩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省级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对食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州市、县(市、区)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事项。上级监管部门采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议事规则,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会商和风险交流,实现信息共享,防止监管缺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严格督查督办。
深入推进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确保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公安等监管执法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完善法规标准制度
1.健全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
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完成《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清理与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司法鉴定、故意违法民事赔偿等制度。落实国家关于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规定,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对食品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制修订规范生产经营水产品和从事冷链物流等行为的制度。
按照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结合我省食品产业特点,制定我省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建设具有云南特色的高水平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标准体系。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会商和跟踪评价工作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
重点工程专栏1:实施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 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
1.加强高原特色农产品标准制修订。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提升完善高原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水平。 2.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完成10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开展不少于30项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3.加强“三品”认证。累计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3000个以上。 4.推进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推进标准研究及有关指标跟踪评价。 5.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支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技术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培养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队伍。 |
(三)严格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以不达标断面为重点,全面开展长江流域(云南部分)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坚决打击违规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制售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专柜销售和溯源管理制度。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加强农兽药使用指导,督促种养殖者落实用药记录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
重点行动专栏1: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
1.深入开展农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通过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大力示范推广应用理化诱控、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作物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减少农药使用量。 2.深入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使用,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防止兽药残留超标。 3.深入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依托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用药减量化技术模式,显著提高水产养殖企业依法、科学用药水平,稳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化行动。加快转变施肥方式,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增加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加强宣传培训和肥料使用管理,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5.严管产地环境安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污染源头防控。 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
(四)严格食品安全过程监管
严管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类和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的“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飞行检查。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将体系检查从保健食品逐步扩大到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等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加强小作坊综合治理,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
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严管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加大销售环节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不按条件储存、销售过期食品等行为的检查力度,严查食品翻新销售。严格执行畜禽肉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建立覆盖生鲜食品(农产品)产地、加工基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建立完善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长效机制,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积极探索互联网销售、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监督管理。加强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大力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安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外卖配送食品必须使用“食安封签”。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和动态调级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餐饮安心码”云平台等信息化工具,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促进小餐饮健康发展,方便群众生活,保证食品安全。
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联合研判工作机制。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对重点地区、重点食品走私进行研判分析,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加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与服务,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落实多双边国际合作信息通报机制、共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严管粮食收储质量安全,落实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质量检测、质量追溯等制度,强化政策性收购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测能力,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检验制度。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机制,探索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化利用方式。重视粮食烘干与存储服务工作,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
重点行动专栏2:实施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1.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乳制品生产企业应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加强奶源管理,加强牧场审核,实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等,坚决杜绝“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生产许可准入许可审查,加强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实现乳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加大乳制品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力度,开展风险预警,加强乳制品加工小作坊、鲜奶吧的监管。 3.提升乳制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跟踪评价,推进奶源基地建设,组织检验能力比对,实施“明厂亮线”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地方特色乳制品提质升级。 到2025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地方特色乳制品(乳饼、乳扇等)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液体乳生产企业100%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乳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关键环节与产品检验管控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乳制品生产企业自建自控奶源比例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改进。 |
重点行动专栏3: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
1.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对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经理等主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2.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外供餐配送企业应当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严格查验进货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 3.强化联防联控。加强校内校外联动整治、综合治理、长效监管。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 4.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食品流动摊贩。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5.加强学生用餐营养健康。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动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 6.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7.着力推动“农校对接联合采购”平台建设。把好企业入口关和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溯源,减少中间环节,实现订单农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到2025年,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昆明市达到100%,其他州市达到80%;“六T”实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校外供餐配送企业“明厨亮灶”完成率100%。 |
重点行动专栏4: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1.深入推进“净餐馆”专项行动。推动实现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 2.强化培训考核,促进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着力解决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问题。 3.深入开展“明厨亮灶”提升改造工程。全面推动“明厨亮灶”,接受社会公众广泛监督。 4.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减量减价、点菜提醒、光盘行动、绿色包装”和“承诺践诺”要求。 5.倡导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的新风尚。提倡公筷公勺和分餐服务,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行动。 到2025年,全省中型以上餐馆和单位食堂100%达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等“七个达标”要求,小型餐馆和餐饮食品摊贩100%实现“场所净、厨合规、餐具洁、人健康、食安全”等“五个达标”要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大型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的中型以上餐馆网络“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率达100%,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8%,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率达100%,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 |
重点行动专栏5: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
1.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 2.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5.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 到2025年,保健食品企业产品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率100%;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率达到 100%;大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
重点行动专栏6: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
1.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改造提升粮食仓储设施功效性能,推广应用、合理适配绿色储粮技术,逐步实现政府储备粮食绿色仓储全覆盖。 2.实施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精心组织“中国好粮油”产品分级遴选,强化标识使用管理,打造“中国好粮油”金字招牌。 3.实施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完善检测体系,组织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推广建立粮油产品溯源码系统,实现对责任主体、产品流向、监管检测等信息的快速追查。 4.实施粮食机械装备提升行动。加大关键粮食机械装备自主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动粮食机械装备和加工工艺科技创新、转型升级。 5.实施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科学制定粮食应急预案,加快构建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统筹建设一批区域综合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健全省、州市、县(市、区)粮食应急保障网络,形成逐级保障、层级响应的粮食应急保障机制。 6.实施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推进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加强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 到2025年,省粮食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有效保障,粮食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提高,粮食绿色仓储、粮机装备加工、粮食供给品质、粮油品牌营销、粮食质量追溯和粮食应急能力有效提升,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风险挑战能力显著增强。 |
重点行动专栏7: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
1.持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互联网+海关”信息化平台建设,有效发挥预警作用。 2.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 3.落实多双边国际合作信息通报机制、跨境检查执法协作机制,共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渠道粮食、冻品等走私活动开展研判分析,提高精准打击力度,坚决遏制该类走私高发势头。 4.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 到2025年,全面落实海关总署建立的多双边国际合作信息通报机制、跨境检查执法协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 |
(五)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配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安全风险高的企业,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功能声称真实。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平台。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设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推进“守信超市”、“放心餐厅”、“绿色健康餐厅”、“放心食堂”等建设。完善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将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人员信息及时推送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建设云南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鼓励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茶叶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支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追溯体系。逐步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经营环节延伸,实现主要食用农产品和主要食品信息可追溯。
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功能。推进农产品种养单位、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重点工程专栏2:实施云南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程 |
1.深化“云智溯”建设和应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持续优化完善“云智溯”公众、企业、监管三端应用功能,推动形成以“云智溯”为核心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2.开展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加强资金、技术和人才投入,借力“数字云南”和“一部手机”,综合运用5G网络、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建成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 3.统一追溯编码标准,完善机制,共享数据。探索建立云南省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编码及标识载体地方标准,推进企业信息化追溯系统、进口食品溯源防伪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放心肉菜追溯平台等与全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4.健全完善我省食品安全追溯法规制度。制定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规范等,加强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各州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和部门职责,出台实施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有关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体系。 到2025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食品品种追溯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绿色食品100%纳入可追溯体系。 |
(六)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落实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从重判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2.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公安机关食品犯罪侦查机构建设,确保有关职责任务有机构承担。完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检验、鉴定和评估工作规范,建立行刑证据互认、证据转换工作机制,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使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严惩重处常态化。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严重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联合惩戒事项目录,规范联合惩戒工作流程,夯实信用监管机制。
(七)加强食品安全基层治理
1.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设施配备达到建设标准,能对业务受理、快速检验、样品存放、罚没物品存放等进行合理分区设置,办案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等各种办公经费满足监管需求。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兼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全员岗位培训。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人才向食品安全监管一线流动。
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措施。将农村食品安全纳入州市、县(市、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安全体系,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当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梳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应对措施,及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重点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督促销售者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等问题食品,不断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宣传引导,严格小餐饮登记证的资格审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民宿等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固定场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村村有场所,安全有保障”。加强农村地区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和自我防范意识。
重点行动专栏8: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
1.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 2.开展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试点建设。打造食品销售规范化企业标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以示范促规范,积极构建食品流通源头安全保障体系。 3.实施农村食品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管理。根据风险等级的高低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并公示检查结果,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行动。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构建乡镇联动监管网络,压实乡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5.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到2025年,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幸福感有效提升;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
重点工程专栏3:实施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1.加强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加强监管所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执法档案室、快检室、办事窗口、培训室、信息化室、值班室标准化建设,统一外观和功能设置。到2025年,业务用房达标率达到100%。 2.加强装备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县级监管机构及监管所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执法车辆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县级和乡镇派出机构配备快检车、快检设备或建设快检室。到2025年,基层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100%。 3.规范工作制度。科学设置基层监管机构工作职责,统一制定并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程序化。 4.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学时/年,新入职人员规范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90学时。加强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力量,完善执法装备设施,达到相应建设标准,提高侦查专业水平。 |
(八)全面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
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整合搭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支撑食品追溯、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应急指挥、公共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逐步实现全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提高监管效能,逐步实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排查汇聚和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推进食用农产品全过程智慧监管,建设覆盖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的食用农产品“智慧监管”网格体系。
构建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企业提供食品安全资讯、食品安全预警、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检验检测信息、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以及从业人员学习考试等功能。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同平台,实现各监管部门公文传递、数据交换、检查考核、事件处置等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等功能。
重点工程专栏4: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 |
1.建设省级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整合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抽样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数据,构建完善的食品监管数据中心和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健全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数据有序共享,开展数据挖掘分析应用,促进全省食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2.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包括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云南省食品安全协同系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二级站系统升级改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农贸市场监管系统、“餐饮安心码”、“集市放心码”、食品生产企业“明厂亮线”、食品销售“阳光店商”、食品安全互联网监测系统、食品安全社会评价系统以及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等。到2025年,实现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网上办理。 3.推动数据交换与共享目。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监管综合平台与省政府行政权力公开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互通互享信息。完善数据开放机制,制定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推进部门间关联业务数据开放衔接,促进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推动与市场监管总局及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 4.推进食用农产品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逐步将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经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等数据纳入信息化监管,探索推动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
(九)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及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以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州市、县(市、区)两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省级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建设若干个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物中毒检测与标准研制重点实验室。落实各级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能力验证、跟踪评价和检验人员培训等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基层工作体系和队伍建设,加强示范创建,推进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原料以及流通领域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风险监测,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模型,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加强云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中心的能力建设,强化研究成果应用。加强风险交流学科建设,强化公众风险感知研究,为有效交流提供技术支持。
统筹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力争抽检样品覆盖到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制,进一步推进“抽检分离”,提升抽检监测工作质量。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食品的抽检监测力度,实现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分离,提高抽检靶向性、有效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加强抽检数据分析研判,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及早发现、科学研判、提前预警。加大快速检测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时筛查潜在隐患与风险。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核查处置,确保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原因排查、整改落实、行政处罚和信息公开“五个到位”。
建立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建立专家应急决策咨询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化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建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生活必需食品供应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中涉及贫困、低收入、孤残病老等弱势群体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患者的社会救助机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舆情热点,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及时精准做好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公众舆情。
重点工程专栏5: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
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专门机制。根据我省产业特点、消费特点,建立重点食品风险预警交流平台,建立完善全链条、全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会商、交流、处置工作机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专业支撑。 2.建设涉食信息(事件)统一采集、直报、处置系统。依托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格,建立涉食信息(事件)统一规范的数字化采集、直报、处置系统,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3.建设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推进食源性疾病报告、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系统共享,整合包括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执法等数据资源,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企业主体、产品、检验检测、风险监测、信用等关键数据的整合,深化跨部门信息应用。 |
重点行动专栏9:实施风险监测评估专项行动 |
1.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扩大监测哨点医院数量,设立30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示范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 2.加强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科学划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建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村的风险监测体系。加强对污染量大、健康危害严重的毒性物质的系统检测,掌握重点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 3.加强重点食品和有害因素风险评估。开展危害评估、风险监测、膳食暴露所需要数据的采集,完善评估数据库,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和风险监测数据等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研究,掌握重点食品主要污染物和危害因素的分布和来源。 4.提升各级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具备检测能力不少于700项,州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具备检测能力不少于300项,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具备检测能力不少于70项。 |
重点工程专栏6:实施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
1.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加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骨干机动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及食品安全战术单元Food safety tactical unit(FSTU)建设。组建应急专家队伍参与检验检测、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事件处置等。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指挥调查处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指挥调度、重大灾害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情、地震等)。 2.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设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覆盖州市、县(市、区),辐射乡镇 (街道)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网络。 3.加强应急技术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处置技术标准和程序。建立应急检验物资储备制度。 4.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建设。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到 2025年,舆情监测网络州市覆盖率达到 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 80% ,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 70%。 5.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案例库研发。研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仿真模拟演练系统。 6.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成食品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应急车辆、通信平台、应急装备,形成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应急网络指挥体系。 |
(十)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深化许可认证改革
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全面试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优化许可程序,实现全程电子化。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探索对食品添加剂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制定完善食品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监管制度。利用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实现全省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可查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双轨运行的制度。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聚焦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围绕特色产业大力提升设施化水平,聚焦产业和区域推动农业绿色有机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等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积极开展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探索智慧种植、养殖模式,推广绿色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提高获证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及竞争力。坚持园区化、集聚化、设施化发展方向,着力推动食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鼓励支持有品控保障的电子商务平台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对接“一部手机云品荟”电子商务平台和直供店。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较强的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支持加快特医食品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
4.加快食品安全科技创新
将食品安全纳入云南科技创新规划及科技计划,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推进食品质量与安全技术研究及装备开发,促进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的技术和人才资源整合,提升食品安全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食品安全科技创新行动,探索建设食品安全科技创新联盟的有效途径,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强化食品全链条科技研究,支持开展创新性研究和技术攻关,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法及补充检验方法研究。
重点工程专栏7:实施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助力工程 |
1.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认证体系建设项目。加快构建“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迭代产业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相关标准。 2.加大绿色食品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新技术示范应用, 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与控制技术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建设,遴选食品安全与加工领域产业领军人才、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以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加强食品安全与加工领域省级创新团队培养,推动云南食品安全与加工领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5年,建设5-10家绿色食品加工、食品安全研究以及食品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和企业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3.助力绿色食品的品牌升级和价值提升。围绕绿色食品重点产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状况,选择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采取“小切口”突破,实现追溯信息在重点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的场景化应用。 |
(十一)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主动公开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科普解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 行业学会与协会、媒体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科学解疑释惑。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消费者咨询。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推动建立交流合作机制,举办食品安全论坛。
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营造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支持引入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检测机构、专家智库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治理。注重加强各类专家库建设,发动专家深度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交流机制。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支持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3.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每年普法工作重点,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高公众法治素养和守法意识。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栏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重点抓好误食有毒野生菌、草乌(附子)等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推进《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和健康云南合理膳食行动。健全营养专业队伍,按每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要求,完成营养指导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营养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和营养学校试点示范建设。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重点工程专栏8:实施“食安云南”品牌创建工程 |
1.建立“食安云南”品牌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品牌建设合力。 2.开展“食安云南”品牌示范创建行动。在种养殖、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开展“食安云南”示范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培育一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企业)3000家、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50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200个。 3.建立“食安云南”品牌动态评价机制。借助行业协会、科研院校等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品牌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研究,完善品牌评价标准,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与发布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出台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食安云南”品牌评价体系,建立消费者评价机制,将消费者实际评价导入“食安云南”品牌创建标准,提高公众认可度。 4.讲好“食安云南”故事。加大“食安云南”品牌宣传力度,全力打造云南食品品牌整体形象。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作用,联合举办品牌展示会、产品品鉴会等系列活动。适时举办“食安云南”论坛,提升“食安云南”品牌影响力。 5.实施食品安全“明白人”工程。 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积极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
重点行动专栏10: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
1.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全域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创建评价体系,加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提升创建工作质量。积极做好昆明市、曲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及动态管理工作。 2.修订《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开展国家级与省级示范创建联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到2025年,全省完成2个以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15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完成创建50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和5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按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完成各项规划任务。
(二)保障经费投入
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完善各类项目支付标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效益。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加大食品安全管理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规划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衔接协调,保障本规划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四)严格考核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适时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督导,对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及实施效果评估,促进规划任务实施落实到位。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内容。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