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111530007 发布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5-27 17:03 公文范围:公开
解读《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2021年5月19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云市监规〔2021〕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十四五”工作中,全力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增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撑。
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中安排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也是知识产权服务和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项目,规范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特点
《办法》体现了以下主要特点: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和重点工作任务;二是体现了机构改革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管理职能实现统一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园区工作中进行了统筹谋划、统一管理;三是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园区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提高园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带动园区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提升;五是推进园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六是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支持和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七是加强园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专业人才,营造园区知识产权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其它说明
本办法共32条。主要包括:总则、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监督、附则等7部份。第一部份明确了《办法》的目的、原则和主要任务;第二部份规定了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以及提交材料和申报程序等。详细规定了申报阶段的程序、要求;第三部份明确了项目遴选的程序和要求;第四部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监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五部份对项目的验收要求和验收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六部份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实施后,将以我省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园区和重点产业特色园区为重点,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园区健全知识产权政策和管理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和服务平台;鼓励园区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开展分析评议,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引导园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园区企业创新发展,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