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四个强化”推动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普洱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要求,以“四个强化”有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高位推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落实“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形成最有力的动员和最有效的引领。市委书记听取专题汇报,市委常委会第60次会议、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及《包保责任清单》;市级党政领导与市委书记签订A级包保主体《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18名市级党政领导主动参与市级包保工作,认领A级包保主体,为包保工作作出示范。
二是强化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报请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普洱市市级党政领导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试行)》,印发《普洱市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市、县、乡三级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全市工作,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市县一体联动、工作融合联动,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工作有序推进。市食安办主任签名致信各县(区)食安委主任通报情况、争取支持。
三是强化做细做实,调查摸底夯实基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先后召开4次会议调度安排调查摸底工作,全市累计摸排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8685家,包保干部7723人。以问题为导向实行督导清单制,将监管部门对各包保主体监督检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交包保领导干部,协助包保领导开展首次督导和常态化督导等包保工作,压实层级责任。
四是强化双线推动,推动两个责任衔接。以线上视频形式全覆盖组织市、县、乡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贯培训和政策解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设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线下分送责任清单方式,让包保干部进一步掌握包保内容,推进在开展督导中发挥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包保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